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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妻狂魔:王爷重生后说他错了

古代言情小说宠妻狂魔:王爷重生后说他错了是大神“苏寒舟”的代表作,墨承影沈雁归是书中的主角。精彩章节概述:绿萼惊讶,“王妃会制香?王爷也很懂香,王妃与王爷当真是佳偶天成”“在药香这一块,王爷必然比不上咱们王妃”青霜骄傲道,“我家王妃号称当世神农,任何草药从她鼻下过,都能被闻出来”沈雁归骤然睁眼,“谁封的称号,我怎么不知道?”“奴婢封的”青霜拍拍胸脯,“夫人乃是永州名医,她也很认可”当世神农、永州名医,她还真是敢说沈雁归摇摇头,“夸张!”夏安带着管事婆子进来,沈雁归觉得亭中太热,又开了两扇窗...

第11章 阅读精彩章节


若不是军中临时吹响集合号角,墨承影那一次别说是清白,只怕四人过后,他小命也要丢下。

号声紧急,他们什么都来不及做,也并未带走墨承影。

墨承影原以为是天意,谁知下一刻便有个小姑娘背着弓箭出现。

这就是年仅八岁的沈雁归。

是她偷偷往大帐射了一支箭,而那箭上有南褚国军队的标识,这才引起号角声。

她看上去什么都懂,第一时间帮他穿了遮羞的衣裳,可又好像什么都不懂,张口就问:

“他们刚刚是不是想吃你啊?”

“阿娘果然没骗我,这军中确实有人吃小孩。”

那时候的沈雁归是个话痨,一边帮他上药包扎,一边絮絮叨叨。

“你是哪家的小孩?”

“你阿娘呢?”

“你别怕,我阿娘是永州活菩萨,路过的猫猫狗狗都救,她不会放过你的。”

伤口包扎完,她问他能不能走,彼时墨承影就剩下一口气,连看人都是三四个,根本走不了。

女孩子小时候总是比男孩子长得快些,似墨承影这种,在军中吃个馒头还会被抢走一半的主儿,愈发显小。

沈雁归往他舌下压了一片姜,然后将人背出林子,背回自家小院。

她一路背得吭哧吭哧,憋着劲儿还不忘道:

“你一定是积了八辈子德,才能遇见我!

你要是死了,记得在阎王爷面前给我说两句好话。”

醒来以后的墨承影心如死灰,不吃不喝不说话,是沈雁归拿勺子强行撬开他的嘴,给他喂药喂粥。

没轻没重,生叫他的小虎牙归了西。

她虽然年纪小,却趴在床边反过来教育自己,说寻死只会叫亲者痛仇者快。

“没人会在意我的。”

他说得神伤落泪,她却忽然跳了起来,欣喜大喊:

“阿娘!这不是个哑巴!我就说!这不是个哑巴!”

之后他便留在小院里养伤。

沈雁归没有将他没穿衣服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只在没人的时候,对着自家的铜人,教他身体的死穴。

哪里是心、哪里是肺?

腹部最软,捅刀最方便,左肋下、斜角向上进刀,再旋上一圈。

便是华佗再世,也救不了。

八岁女娃娃能说出“永州这个地方,鱼龙混杂,王法永远比不上刀法”,便可晓得,这不是个普通小女娃,这地方也不是寻常地方。

永州有永州的活法,沈雁归虽从不曾透露自己的姓名,可待他的心是真诚的,她眼神坚毅,一本正经告诉他:“等人救不如自救。”

墨承影对她的崇拜,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他那时候的名字不叫承影,只单字“影”。

墨影,一个应该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连同他的身世。

她便添了个字,唤他承影。

上古名剑,百兵之君。

沈雁归说他是暂时困于浅滩的蛟龙,终有腾飞之日。

他喜欢这个新名字。

西路军在永州待了大半年,从冬到秋。

他就像个跟屁虫,除了睡觉,寸步不离跟着沈雁归。

沈雁归跟着娘亲布善行医,他会跟着,沈雁归去山中采药,他也跟着。

新年下雪,她们爬到最高的树顶挂桃符祈福,元宵节一起做灯笼挂在院子里,还薅秃了金线绿萼,拿花瓣回来泡水喝。

沈雁归请他吃糖人、教他认草药、还亲手编了一个草蜻蜓给他,说这个叫新郎官,他那时候便暗下决心,以后要做她的新郎官。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唤她卿卿,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卿卿。

离开那日,沈雁归送他一份礼物,是她亲手配置的十香软筋散,并赠一句话:

“身世是别人给的,身份是自己给的。”

十二岁的墨承影回军第一件事,便是当众杀了百夫长,从那之后,他便开始了统军之路。

十五岁单兵突袭,十六岁独掌一军,十八岁横扫西境无敌手,功高震主,他终于杀到他兄长忌惮,连下十二道军令将他召回。

回京之后,他只用了一年,就为新帝在朝中杀出一条血路。

残酷暴戾的名声也是在这个时候落下的。

可以说,从善良小白花,到杀人如麻摄政王,沈雁归功不可没。

……

怀中人有一搭没一搭回应着,墨承影翻了个身,“我从没有想过,手起刀落、那样厉害的你,会变成如此唯唯诺诺。”

他将太后冯妧清错认成沈雁归,不只是因为一块玉佩、一双眼睛。

冯妧清说她是庶出,受嫡母排挤,从小与姨娘住在城郊小院,靠在林中摘野果、挖草药贴补家用。

关于她们在永州城一同经历的事情,冯妧清未必能一字不差说出来,但是桩桩件件清清楚楚。

她说她原是想要等墨承影的,可及笄之年,她嫡姐被皇帝选中,却不肯应选,父亲为了全家性命,逼着她上京,替嫡姐入宫,嫁给年近五十的帝王。

彼时冯妧清的性格,与当年沈雁归的性格,如出一辙。

先皇抱恙,他奉旨护送皇子后妃祈福,路上遭遇刺客,冯妧清毫不犹豫为他挡了一剑。

那枚信物玉佩,也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

便是那个时候开始,他坚信冯妧清就是他的卿卿。

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一心为她儿子夺位。

“卿卿,我真傻,真的,你从前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将那样微不足道的我,记在心上?亏得她说,打从第一眼就喜欢上我,我还欣喜若狂。”

“我也不想想,咱们第一眼是个什么情况?”那些糟糕情况,让他对两性关系充满了恐惧,以至于后来无法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现在想来,前世不碰冯妧清,大抵是身体比大脑更早意识到真相。

念及此,他又呢喃一句:“我真傻。”

“前世你在我身边那么多年,我心里明明是起了疑的,可总想着,比我小三岁的女娃娃,怎么可能背得动我?定是早先听错了。”

“以前的你,谁敢逼你出嫁,头都能给人打歪,敢欺负你?手动剁手,脚动断腿,谁敢非议你一句,牙都给打掉了。”

“我们分开以后,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跟换了个人一样?”

“卿卿,你能告诉我吗?”

“……”

沈雁归的梦已经从东海做到了西天,来回数十次,早没在听他说话。

“我想过你对我没有男女之情,但没想到,你连记都不记得我。”墨承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是那时候太小的缘故?”

“我现在长大了,你可有一点点喜欢我?哪怕是喜欢我的身子也行。”

沈雁归:“……”

“我知道你现在胆子小,不说可是因为害羞?”墨承影自说自话,“小皇帝还是太蠢了,我想再培养他两年,然后让他亲政,之后我就一心一意陪你在一起,你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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