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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

《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中的人物邓儒蛮小妹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军事历史,“灵笛道人”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被俘虏了?不慌,我招个兵先》内容概括:血鹰寨作为义军,这些年又常年打秋风只怕银子不少应该能够弥补这次的空缺血鹰寨存放银子的地方是个木屋这—点倒是比上次剿的那伙山匪要好至少气味闻着舒适些血鹰寨的地盘也蛮大的,演武场很宽广,甚至还修建有点将台,不过说是点将台,其实就是—座高台山路也宽敞,方便他日后骑兵行军邓儒产生了—丝搬家的想法这丝想法越来越强烈但,想要落实到位,还是得看那位秋缘小姐的态度若她计较血鹰寨的覆灭那还搬...

第27章 在线试读


毕竟,在来之前,她已经做好了最烂的打算。

毕竟只是一些山匪,能够做到身强力壮就不错了。

如今还这般的有纪律。

看其站立的方位,手持的装备,似乎还是一种很原始的阵法。

虽然原始,但还是那句话,对于山匪来说,已经很好了。

能够让一群闻利而来,闻血则退的散兵游勇们做出阵列,还明白什么是纪律。

这至少得是一个久经战阵沙场老兵才能做到。

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邓儒是个失忆的人。

失忆了还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她此刻只觉得,邓儒失忆前绝对是哪个以武力著称的大将世家的公子。

只有这样的家世,才能让一个人在失忆后仍旧能够将土匪们训练出纪律,练出阵法。

而且,这些土匪其实还不是最让她惊艳的。

最让她惊艳的是那些穿着朴素的民兵们。

他们的行动,他们的效率,他们的眼神,都好似最精锐的老兵。

在组成阵列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没有分毫的拖泥带水。

几乎是在鼓响起的一瞬间,他们便奔向了演武场站定。

除此之外,还未完,一阵马蹄声响起。

只见一匹颇为神俊的骏马,高扬着马蹄,载着一名身材高大的武士奔腾而来。

那武士穿戴一身铁甲,铁制的范阳笠,面容肃穆。

腰间携带一把马刀,一袋箭囊,背后还背着一把弯弓。

武士来到二人面前大概四米的距离,方才勒马,展现出了极高的骑术。

他翻身下马,一手拄地,单膝跪着,沉声道:“公子,青牛山山匪外加我们三十个弟兄,尽数在此,请公子检阅。”

邓儒满意的点点头,其他的都只是小菜。

这个花了他四十两银子的骑射手,才是征服这位小姐的大菜。

什么?你说他只花了九两银子?

什么话,什么话这是,蛮牛的马不要钱呐?

这可是他的精锐,老家底子!

“.......他应该是你曾经的家将?为何不向他问问你的身世?”

看到这名骑射手的出现,小姐的心中有了一丝了然。

一个失忆了的人,怎么可能将土匪练出战阵来。

想来,应该是这位家将的功劳。

这家将一身铁甲,铁盔。

身材充满着力量感,身上充满着的肃杀的气息。

尤其是那一手马术,可以说得上是人马合一,甚至不输草原上的那些游牧儿们。

“既然我沦落至此,身世早已不重要,倒不如重整旧部,东山再起来得实在。”

邓儒这般解释道。

“如何,小姐,我这些人手,可能入得了小姐的法眼?”

邓儒指着自己这一票子人说道。

民兵和他的三个老弟兄是他的底牌,他还不信这样的兵,还不够资格当一支雇佣军。

“出乎我的意料,你说得对,在没见到之前便武断,不是一个沙场武将所为。”

“你这支义军,我雇佣了,找个桌子签兵契吧。”

小姐此刻心中庆幸自己并没有因为邓儒收编的是土匪就走了。

不然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甚至还有可能是哪支落魄武将家的家将,就会在她眼皮子底下沦落为匪寇了。

签了邓儒这一支义军,再给邓儒一点时间,相信他们雁归城在越国的影响力,能够再往上提一提。

甚至封个男爵也不是不可能。

在这个时代,承袭了周天子的分封制。

爵位制度,也是有,王公侯伯子男六个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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