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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捡漏大王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佚名 角色:社长作者 《捡漏大王》是由作者创作的都市类型的小说,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男神的室友给我发了一张男神在宿舍啃馒头吃咸菜的照片。室友说,男神家破产了,再也不是光鲜亮丽的富二代了。好好把握住,我的机会来了!...男神的室友给我发了一张男神在宿舍啃馒头吃咸菜的照片。室友说,男神家破产了,再也不是光鲜亮丽的富二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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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杀:其实是俗劣卑鄙的爽文,其实是三观扭曲的爽文 天启预报:主角觉醒了一个能力,就是不说有什么用。翻啊翻啊,一直得不到解释。终于没有了耐心点了×。 夜幕杀机:可以亲自肢解尸体、可以猥亵玩家、可以活活把玩家喂给怪物……这破游戏是怎么过审+公测的?算了,世界也不是第一次被强奸了。过于违和,设定剧毒。情节方面无外乎预知挂,干草。综合:毒草。 捡漏大王

《捡漏大王》精彩片段

捡漏大王第1章  


《捡漏大王》是由作者创作的都市类型的小说,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
男神的室友给我发了一张男神在宿舍啃馒头吃咸菜的照片。
室友说,男神家破产了,再也不是光鲜亮丽的富二代了。
好好把握住,我的机会来了!
...男神的室友给我发了一张男神在宿舍啃馒头吃咸菜的照片。
室友说,男神家破产了,再也不是光鲜亮丽的富二代了。
好好把握住,我的机会来了!
-我是个穷学生,打两份工,拼奖学金,代写作业,帮忙跑腿,只要能赚钱,什么活都干。
我暗恋法学院的校草。
这不新鲜,暗恋校草的人没一千也有八百。
别人暗恋都行,就我不行。
从小到大,我耳边的话永远都是「家里没钱」「家里困难」「爸妈这辈子就指望你了」……因为这个原因,我被压抑成了极度自卑的人。
高高在上、有颜有钱的向予墨,我想都不敢想,更别提喜欢了。
但万万没想到,他家破产了。
知道这件事后,我立刻跑到男生宿舍楼下,蹲守了半天,终于看见向予墨。
「学长!
」我把他喊住,在他微亮的目光中,热情地问他:「打工社了解一下吗?
我们的口号是,面对困难,自力更生,勤工俭学,快乐双赢!
」向予墨有些怔愣,对我的邀请很是迷惑。
我以为他不好意思承认,便凑过去,低声说:「没关系的学长,我都知道了,家里破产不代表要自我放弃,就算没有钱,你也是最优秀的人!
」向予墨望向我,在我希冀的目光中,他先是轻笑一声,然后想了想,点头说:「好啊。
」声音莞尔清澈,像潺潺流水,瞬间冲开了我闭塞的心房。
我把向予墨带到社团。
社团里穷困潦倒的一群人,纷纷倒吸了一口冷气:「向,向,向——」「向予墨。
」男神不愧是男神,就算破产了,依旧从容不迫,优雅如昔。
他面带笑容,自我介绍:「法学院大四,初次见面,打扰大家了。
」「……不打扰,」社长眼睛发直,飘忽忽地说,「你好……我也好……」我掐了社长一下,把社长的离家出走的理智掐了回来。
我不想伤害向予墨的自尊,极力隐瞒他家里破产的事,只说他是来体验生活。
社长搬出厚厚一沓宣传单,全是兼职海报。
向予墨随手拿了一张:「……食堂打饭工。

捡漏大王第2章  


小说主人公是向予墨的小说叫《捡漏大王》,本小说是作者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内容主要讲述:「这个不行,」我扯过来,一本正经道,「油烟大,做久了胳膊酸,还会被诅咒,骂你手抖帕金森,抠门遭雷劈!
」...「这个不行,」我扯过来,一本正经道,「油烟大,做久了胳膊酸,还会被诅咒,骂你手抖帕金森,抠门遭雷劈!
」向予墨点点头,温声道:「嗯,我不做这个。
」「这个怎么样?
」社长抽了一张,「饮品店店员。
」「这个也不行,」我一票否定,「那家店没空调,夏天能热死人。
」兼职工作被我一个两个地嫌弃,社长直翻白眼。
她念念叨叨,说这些工作我都做过,我一个女孩子都能扛下来,没道理向予墨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顶不住。
我小声嘟囔道:「我这不是心疼他吗……」声音轻悄,几乎是含在嘴里。
但向予墨却含笑地觑我一眼,点漆似的黑瞳藏着察觉不出的温柔。
意识到这话可能被他听见了,我脸上腾地一红,也顾不得别的,把乱七八糟的海报都塞给他:「你自己看!
」向予墨在海报中抽了一张出来:「我做这个吧。
」我伸头看去,是和我一样的图书馆协理员。
「这个工作也不轻松。
」我低声说。
「没关系,」向予墨对我笑了笑,意味深长道,「我不挑,毕竟……我太需要这份工作了。
」我叹了一声,是啊,他家破产了,他太需要了。
-向予墨全科全优,是学校知名学霸。
他来图书馆兼职,不用面试。
老师感慨,说向予墨这样的条件还愿意体验兼职,这才是当代大学生的优良典范。
我一个劲点头:「对对对!
就是体验!
不是破产!
」老师:「?
」我机智变道:「对对对!
就是体验!
不是贪玩!
」老师:「……」向予墨勾着唇,眼中的笑涡像涟漪,泛成一圈又一圈。
我带向予墨熟悉图书馆的工作,见他不需要死记硬背,就能记住大部分书的摆放位置,羡慕道:「你记忆力真好。
」「不全是记忆力。
」向予墨说:「来的次数多,很多书的位置就都记住了。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去年图书馆打卡最多的人。
」向予墨风雨无阻,坚持每天都来图书馆,甚至破了全校纪录,还被公开表扬过。
也因为他每日必到,才有我从一开始的崇拜,到后来不自觉的喜欢。
「我喜欢来这里,」向予墨看向我,笑了笑:「……特别喜欢。
」我知道他在说喜欢图书馆,但我还是忍不住,顶着羞耻和私心,悄声说:「我也喜欢,特别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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