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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回望里 类型:文学小说 作者:昶鸣 角色:吴强\/励志昶鸣 热门小说《回望里》是作者“昶鸣”所著。小说精彩片段:”胡菲菲挪动了一下地方,刚挺直腰背向后一坐,沙发下面的弹簧咯吱咯吱发出几声抗议。“嗯?你还有害怕我的时候?”乖乖犬不失时机的添油加醋,连番吵闹。胡菲菲没有听懂,又往后一坐,乖乖犬汪汪地叫开了,大意是救命啊。菲菲感觉臀部接触到个异物,估计是坐着乖乖犬的尾巴了,这样的经历也不只是一次两次了,她顾不得被异物硌疼的感觉,只好着急八荒地忙着挪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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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变成猫:回猫,还用说?不必说。有些文你喜欢的别人不喜欢,有些文几乎没人喜欢,有些文几乎人人喜欢。回猫是第三者。 我的混沌城:无脑沙雕文,无脑读者进来看呀~如果你非要有自己的想法,那还是看看其他书吧 血线虫之誓:黑名单加一。文化战争,亦是你死我活。 回望里

第2章 美好时光杂音伴奏


散步人的行踪,被深醉在树林后面的日头窥视到了,艳羡到红了眼睛,投递来透着橘红色的柔和温馨的晖光,直接惬意地吻着人们,那俊秀的脸庞,光辉挽着他们,真是寸步不离地亲热。

看到这里,分神的吴强无心继续看下去,怀着满腹杂念,转身拉开纱门回到房间里,不自觉用力关上纱门,发散出响声来。

吴强看着斜躺在沙发里的妻,那张满月脸,贴着套着花马甲,穿着球鞋的黄色长毛犬的耳朵,亲昵得活像母女俩,又似一对恋人,想与妻讲话,人家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拒人以前八百里之外,让你都会感觉到些许凉意,不禁琢磨开了:

我一个大活人,哪如这条犬高贵,如果我能够生出孙悟空那本事,使出七十二变的法术,就好了。

吴强胡思乱想的同时,眼前浮现出刚才大院里那些精彩画面,越发恨这条癞皮狗,想当初买来这条狗做啥来,还花去几个月的工资,为了讨媳妇能够对自己好上加好,结果还是引狼入室,妻子还给它取名叫乖乖,我看倒不如叫混混。

“你攥拳头瞪圆眼睛干什么?”胡菲菲抱着狗,忙里偷闲,瞥一眼丈夫,当目光挪到丈夫的脸上时,不觉一震,立即坐直了身体,看着丈夫瞪圆了眼睛抿着嘴唇,目光里写着无奈和怨恨,自己干脆也要展现一回横眉立目,来个责问,“看你一幅凶巴巴的样子到底和谁有仇?”

“我没有啊。”吴强不高兴地耸耸肩,朝沙发走过去说。

“你就算没有握拳头,我看着你那表情也害怕。”

胡菲菲挪动了一下地方,刚挺直腰背向后一坐,沙发下面的弹簧咯吱咯吱发出几声抗议。

“嗯?你还有害怕我的时候?”

乖乖犬不失时机的添油加醋,连番吵闹。胡菲菲没有听懂,又往后一坐,乖乖犬汪汪地叫开了,大意是救命啊。

菲菲感觉臀部接触到个异物,估计是坐着乖乖犬的尾巴了,这样的经历也不只是一次两次了,她顾不得被异物硌疼的感觉,只好着急八荒地忙着挪挪地方了。

吴强已经60多岁了,和大多数退休的老年人一样,那是特别喜欢静谧的环境,听着狗哭狼嚎般聒噪人的声音,感觉头都大了两圈,一下泄气地坐到沙发上,皱起眉头摇摇脑袋,还依然想着大院里那些散步者,描绘点缀好的画面,不自觉从嘴巴里溢出一句话,声音很低,但是留意就能听得到:哎吆,我的天呀。

“吴老头子,你没有同情心吗?也不过来抱一下乖乖。”

“我很富有同情心,狗尾巴被你坐到了,呵呵——哈哈,它嚎叫是被你折磨的,乖乖不喜欢我,它从来不让我接近。”

吴强看着菲菲满月似的脸面,嫩滑如膏脂,腮红两朵如出水的菡萏,凸现在烟霞飘渺的当央。菲菲当初没有擦腮红的习惯,这只是后来采纳了我的建议,从前只顾在那丰润的身体上,轮换着装挂漂亮衣装,常常拿着炭笔,在眼睛周遭描画,描绘雕饰出一双熊猫似的眼圈圈,一双杏眼,在小潭里滚来滚去的,衬着雪白的整张脸,活像李慧娘复活,煞白的让人闭气,我对她说,那样化妆不好看,她还和我争辩,说大街上有这种风格的。

我笑笑说,那是初级审美,高级审美嘛,她说你的高级是什么?我说你既然喜欢听,那我就略微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说不化妆就很美,粉膏遮蔽了你的好皮肤,不是有些可惜了。她说我坏,我说是实话,你愿意没办法,最多化妆,也要搞成在若隐若显的意味中,才叫做美,还好,她还是在我的面前注意到了。

吴强虽然很讨厌这条狗,但听着妻子连续不断的埋怨声,忍俊不禁,前俯后仰一阵过后,拍打着手掌解释。

“不喜欢你,那只是个借口,当初你留在我眼里的魅力,现今已经荡然无存了,我对你的崇敬心从100°c降到冰点,就连喜欢的意味也没有了,好感已经消失殆尽,你如今越来越让人讨厌。”

胡菲菲欠欠身子,气呼呼的将狗尾巴,从臀部下面摸着抽出来,再坐稳了,抱起狗狗给系好鞋带,抻抻马甲心疼地说:

“对不起我的好乖乖,是娘娘一时大意伤到你了。”

吴强想反驳,看着菲菲抱起乖乖,又是亲又是抚摸的,掉下来的狗毛沾到身上,沙发上的弹簧,咯吱咯吱地叫屈不断。

吴强想想自己的过往生活,都是在硝烟弥漫的环境中度过的,感触到那些画面就觉得头疼,不禁把从内心深处发出来的炮弹,重新伴着唾液咽了回去。

胡菲菲看着吴老头,那偏瘦的漫长脸,没有煞气,只有温和弥漫两腮。那一缕长得分外长的黑头发,夹杂着几根白发,从左边耳朵上方爬到山顶,越过那片土黄色,光滑如瓷器的沙漠荒丘,耷拉到右耳边,与‘二毛’拥抱在一起。那片高耸在峰巅上的不毛之地,被遮的严严实实,以假乱真到和原始草坪里生长起来的草没有二样。

想当初,拿着剪刀想给他剪掉,他逃命似地,在几个房间里冲撞,现在看来多亏没有剪掉。

白天还好,每到夜间,头顶上的荧光灯,总是不谙世事,别人要藏匿什么,它偏自十分真诚地描画出,谁那原本真实的状态。荒丘秃岭,也不甘心被外来的毛发遮蔽自己的真实面容,急切地往外反射着自然光辉抵抗。

再看那骨瘦如柴的双手,顺着胳膊上的根根青筋,往上寻找线路的源头,直至胳膊肘上一寸的地方,那些青筋直接钻到短袖下面去了,看着丈夫身上那件由白逐渐变黄的纯棉老头衫,想到花八块钱,从集市上给他买来的,当初一起买了两件,另一件十二块钱,贵的给了老弟胡鹏,便宜的给了丈夫,没想到他还一穿就是穿了两个夏天。

第3章 忙无赏者闲有妒柴


胡菲菲想着,老吴穿成这种样子,也有些于心不忍,转念一想,这完全不能怨自己,虽然我剐擦他一些油水,但也不至于使他落魄到这种境地。那别人会说,看你将自己包装的特别靓丽,为何会虐待丈夫,我真想把他打扮的漂亮一些。

可是,这人呢,各自都有些个性,就如我吧,老吴不是也不能同化我嘛。同样的道理,我能把他怎么着?他就喜欢那样,我能有什么好法子,我说这话有谁信啊,谁不是认为我在拿捏他。这段时间,我的心情不好,还不是因为老吴引起的。

想对门唐兰这个小老黄脸婆子,头发就如钢丝弹簧,整天支愣的如鸟巢,从头发看脾性,虽然不是十分准确,但有极多的几率,她的脾气那是刚硬,并且还非常的横邪,她还时常影射于我。刚认识她时,我的第六感官就提醒过我,此人就是个幺蛾子,绝不是我们的同路人。

到后来,真的验证了,自己的预感还算是正确的。她经常说什么,自己的男人穿的如同个乞丐,人家都说是自己虐待丈夫了。

还有,家里的家务和外面的人情世故的支撑点,我们分摊也不均衡等等。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就该懂得些互相体贴呀,别分出高低贵贱的来呀。哎呀,我的妈呀!她以为我是傻子,什么也不懂哈。

我与唐兰,除了不见面,一旦相遇,她就好念这一套的经文,让你直接精神疲惫,打哈欠。你看她整天咸吃萝卜淡操闲心的,那精神头哈,一提到她,真令人干哕。

我知道她是吃饱了撑的,一旦谁挨近她,你看看她那张肥舌,阔口白牙红嘴唇灰嘴角子的,就抑制不了心中的浪潮上窜了,不是吐荆棘,就是喷射炮弹铁钉,还说什么样的类型的人不能交,好像别人愿意与她打交道似的。

谁有没痴呆,可能愿意同一个平日里,爱吐咸盐和喜欢喷射辣椒粉的打交道啊,平时,我和老吴都要躲避她,怎奈躲不掉,你有何法。

世上怎还有这种人物啊,浑身带刺,就如一丛荆棘,或是一只刺猬。俺的娘哎,我本想,各过各的日子不行吗?非得瞅着人家,窥探人家,透视人家,盯上人家,你说她这是干啥来?嗯咹?我们吃她家饭长大的吗?好好想想,我们从来没吃他家饭,吃自家饭,该有些尊严吧?

最可气的是,她那次要求来我家玩,她还在门外,我就委婉的拒绝她了,我说要洗澡的,刚烧开了一锅热水,在卫生间里将冷热水勾兑好了。

她说什么,兑好水了也不打紧,我就跟你说几句话的事,还能耽误多少时间?水凉不了。我不明白,干嘛在光天化日下,不敢开门,开一条缝,我也吃不了俊嫩嫂嫂,我还能去趴在门缝里,偷窥你那个光腚猴不成?你就算是身形多有曲线,谁知不道谁,在棉布里面的形状如何似的,嘿嘿嘿嘿。

哎呀,她每次都要将我的年龄,挑在她的舌头尖上,明知道我比老吴小那么个八九岁,生怕我忘记了,时常当着我的脸面,计算老吴与我的年龄,是哪一年哪一月出生的,还是属什么的。好像只有这样讲话,别人才会高捧她为圣明似的。

她不走,一直在我家门外大声嚷嚷,我怕在楼道里影响到谁家人,就很小心地开了一条缝隙。

谁知,她出乎我的预料,硬生生的如同一只壁虎,出溜贴上大门使劲挤进来,我不自觉的说,就像甚——拱门。

哈哈,真是喜煞我了,她还用蕴藏多重毒意的双目,狠狠地瞪我一眼,我怕伤到她,也没打算请她到里面喝茶,如果是别人来了,我都会毕恭毕敬地想让,不是递烟就是敬茶,对于她这个非常膈应人的货色,我一向选择拒绝。

结果,就那样,她当着我的面,不是说东家,就是道西家,我闭口不谈谁家的是是非非。她见我对那些话题不感兴趣,话头一转,说些下流话。

哎吆,当时可把我笑的,我是想呀,天下还有这等厚脸皮的家伙,真让人哭笑不得啊。对于这样的礼遇,人家反而丝毫不在乎,实在也令我有些许的佩服了,哈哈。

后来,她还说什么,人不能没有良心啥的,要紧要把心摆正,把心摆在胸膛当央。人不能太歹毒,不能太心黑,人要懂得感恩什么的,你听听,我还说缺啥就得不忘啥,该念叨着什,还得懂得缺钙补钙,而她坚决不给我讲话的机会,真赖皮。

这样可好,她整个人变得更加亢奋,真就是那老鼠咬瓷碗——满口是(瓷)词啊。另外还敲打我什么,说什么人不能偏心眼子,做什么事,都要把一碗水端平,不能只对自己家那头人好,一次两次行,长久走顺路子,那绝对是不行的。反过来说,人家男人有些钱什么的,只顾自己家人,做媳妇的应该也没有话说才是对的。

唉,听听她唐兰兰的的心术,别人家的事情,你能伸进手来吗?我真想当着谁的面,要好好表白一下,我的心还是红的,她怎会这样对待我?却又担心越描越黑,我既想哭又想大笑。

老吴穿旧衣服,她看见了,他还有几件好衣服,人家偏偏不穿,还说什么,自己从来不舍得丢下那身军装,感觉军装厚重服帖等优点。

我也理解他的这种感受,如果换了我,说不定也时常要亲近那身军装,我也有过当兵的梦,可是,我知道,不是管什么人,都有去当女兵条件的。

老吴从来不将新衣服上身,他这不是明摆着给我卖臭风嘛,我这人怎能那样坏。唉,让人家说我,不给老吴买一件换洗的衣服,我说他什么好啊,老吴这人吧,从来面对着流言蜚语,都会一笑而过。

这不,我说你穿这件旧老头衫装穷,人家唐兰都暗地里关心着你,他却说,谁爱说啥就说啥,唐兰荣那人我了解,你最好装作不懂,对待那种人,你最好一律别得罪。有这心思,别忘了给我买几包鱼骨,让我犒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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