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阅读全文

小说:我入东宫那年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不飞 角色:顾菲顾蓁 推荐一本网络作者“不飞”的新书《我入东宫那年》,这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本书的精彩内容:这样,可不兴坐上皇位啊。3.威胁端明扬,用尽了勇气。因为我知道他绝非善茬。说来也巧,小时候我和他有过一面之缘

评论专区

魔方大世界:郑渊洁的魔方会比这个要好看 战锤之黑暗千年:柳叶飞是个能把几天的时间水上几百万字的神人,偏偏写的还很不错 ——t90ms 全球神祇时代:虽然题材是跟风大火题材,不过质量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作者对待盗版的硬气态度我很喜欢——坚持每天凌晨防盗也是个狼人 我入东宫那年

第4章


医,便留在我的宫中为我所用,如何?”
我灿然一笑,谦虚地回话:“既被奉为神医,定当为太子尽心竭虑。
但臣女不才,不敢再多加隐瞒,其实臣女最拿手的医术是……”端明扬挑眉,似有预感我吐不出什么奉承的好话,但还是耐着性子等我把话说完。
“壮阳、固本、人道之术。”
“……”端明扬一愣,继而脸色一沉,最后被气笑了:“好的很。”
仿佛刚刚说的尽心竭虑是意有所指。
我低头抿嘴,努力扮严肃。
其实简而言之,我这话里头藏着的意思就是——神医我随随便便一开口,太子孱弱的身体就会被传成断子绝后的体质。
这样,可不兴坐上皇位啊。
3.威胁端明扬,用尽了勇气。
因为我知道他绝非善茬。
说来也巧,小时候我和他有过一面之缘。
那年我七岁,为顾蓁试药的两年后,我遍生逆刺地选择了和她背道而驰的方向,拜药王的对手毒巫为师,开始了自己的制毒之路。
说是制毒,但没有天赋,学以致用的那些也只能算是皮毛不能称之为本事。
但是师傅不嫌弃我,陪伴我几个月后就嚷嚷着后继有人,把一本集毕生所学的典籍扔给我就闲云野鹤而去。
我怀疑过他早就想摆脱污……巫名,身边刚好有个小徒就顺手用来推卸……不,传承。
师傅把放养我做到了极致,也只有在我有急事,用飞鸽传信给他的时候,他才会不慌不忙地出现。
那年正值秋猎,父亲和一众同僚拥挤在皇家猎场,为庆贺端名扬成为储君,齐齐张弓架弩以此为贺。
我是被逼着去的,因为顾蓁去,便不能少了我以备不时之需。
好巧不巧,心里兜着试药这个顾府秘辛,我不能轻易与他人为伍玩乐,苦闷无聊之下便独自偷摸跑到深林一处去捉活物。
好死不死,活物是只毒蜘蛛,我被咬了一口,昏沉倒下时瞥到一人侧身蹲在隐秘的草丛旁。
那个外表稚嫩、表情却异常成熟冷静的少年,就是端明扬。
只见他握着匕首,手起刀落间给一只山羊剥了皮,而他身边正窝着一只安静的狼崽。
我瞪大了眼,为自己会见到皇子这番举动感到震惊。
但毒蛛毒性太强,不一会儿疼痛遍布全身,忍无可忍下我吹响口哨想引来饲养的鸽子,希望师傅

第5章


能闻讯赶回来救我一命。
可是……一共三只,没有一只飞过来,更谈不上飞出去找人了。
后来我才知道,它们通通死在穿云掠风的弓箭下,还被煮成了汤。
那晚的最后,我是疼晕过去的。
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毒是顾蓁为我解的。
饶是我多么不想拜托她,还是欠了人情,往后只能更加任劳任怨地做一个试药的工具。
我不知道是谁送我回帐的,但我心里有猜疑的人。
因为,我的右手虎口处除了蜘蛛留下的细小毒孔,还有两个不算尖锐的牙印。
那是属于狼的咬痕。
端明扬想让狼崽子撕咬我解饿,但不知为何最终没有下毒手。
这是我一直深信不疑,却在日后回忆起来,误会颇深的一段往事。
4.思绪太多,反正这晚我歇在了太子府里。
隔日服侍的丫鬟敲响房门,说是顾府有人上门求见,原来是听闻昨日消息急匆匆赶来的管家。
我悠闲地喝茶用膳,摆摆手让他回去。
管家慌了神,杵我身边就是不走,“小姐不可任性,皇上马上就要回京了,咱回去好好商量对策,老爷在家等着你呢。”
不好上手扒拉,管家苦着脸哀求,把我衬的像个坏人。
我叹口气:“爹同我说好的,我答应进宫,他放我自由。
再说了,皇上回来,知道自家爱妃所犯之罪是被我揭发的,我为了保命也得呆在太子府啊。
毕竟如今,不是只有太子能护我周全吗?”
言尽于此,管家见我始终执拗,也只能先回去复命了。
那边人一走,端明扬就现身了。
他进来的悄无声息,见我用完膳就在吃糕点,似乎颇感无奈。
我被他刻意的咳嗽声惊扰,噎呛后灌了自己一壶水才缓过来。
端明扬嘴角抽动,遣开下人,慢悠悠地开口:“你不打算回去?”
“回太子,眼下臣女能依靠的也就只有你了。”
“你知道了我装病的秘密,明白回去了也只有死,不是吗?”
这下换我假装咳嗽了。
端明扬倒看透不多说,点到为止,直接要我为他办事:“我需要假死药,但不便四处打听寻觅,你留在我这里正好把药做出来,就是对我尽忠了。”
假死药?
是要给谁用啊?
难道是……我不敢细想,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却什么也看不出。
“能让你看出的阴谋还算是阴谋吗?”
他以手托腮,反客为主地打量我,把真正的阴谋明晃晃地摆出来,娓娓道来:“深宫寂寞美人多愁,父皇未离京时忙政于朝,淑妃就背地里和俊俏的小太监秽乱纠缠,更遑论父皇离京腾了地,寂寞的雀鸟还能不放开了求欢……我只是顺水推舟送了个人给她,她就沉欢其中。”
送的人是淑妃进宫前的老相好,扮成侍卫巡夜的时候一般都会巡到淑妃的床榻上。
夜里催情香一点,什么避子都抛诸脑后,再小酌几杯滋阴易孕的参酒,怀胎也就变得容易自然。
我突然领悟过来,关于太子的传闻何止不实,简直离谱。
这明摆着,是为登上皇位而不择……“你想什么,都写在了脸上。”
端明扬提醒一句,说完站起身就想离开。
我紧跟几步,做出谦卑恭送的姿态。
谁知他又陡然转身,我没收住步子,一下子撞上了他的胸膛。
接着,端明扬竟出其不意地牵起了我的右手。
就在我脑中一片混沌翻涌,逐渐要怀疑自己的魅力是不是大到让太子爱慕的时候……被牵起的手暴露出虎口处,端明扬按压着那里,狡黠地笑了:“当年我徒手剥羊皮不算什么,但是看到有人在自己的眼前即将死去还是会感到害怕……那个时候百般无法下,狼崽子被我引着咬你一口想为你放毒血,如今这手上的咬痕倒是成了我那日认出你的证据。”
虎口微微发痒。
细密的无措钻入胸腔。
原来他当年是为了救我,而不是想杀我。
片刻怔忡后,我试图挣开端明扬的手,奈何人家力气不小,挣不开,反而换成手腕被圈紧了。
“最后虽然放血无用,也是我让人把你送回帐的。
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了,如今权当是报恩的时候到了,你最好不要动什么歪心思,少招惹麻烦。
不然……”手被放开,手腕是一圈扎眼的红。
这是端明扬反过来对我的威胁。
“不然,会怎么样?”
“不然,这次被咬的就不是什么不痛不痒的地方了。
食心叼肺或是嗜血啃骨,狼和人一样,都有很擅长的本事呢。”
真记仇。
我不就是胡诌了些壮阳固本的话嘛。
不满归不满,但是此刻我却心跳如雷,心里打鼓。
他认出了我,一如我认出了他。
我们在彼此的心中都不是善茬。

继续阅读《我入东宫那年》

点击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