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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李之偃李明堂 类型:悬疑惊悚 作者:冬夜狂想 角色:李之偃李明堂 冬夜狂想的《李之偃李明堂》小说内容丰富。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李之偃沉默着依靠在房门旁,双手抱胸安静听着屋里回荡的钢琴声,直到一曲完结,稍待片刻后抬手轻轻敲了敲门,不出所料没有得到回应五年如一日的尝试,只不过是又一次失败,他知道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无奈转身离开空无一人的走廊,差不多该醒来了睁开眼睛第一时间看向床头的小夜灯,时间不到早上七点,一如既往的,闹钟还未响起,小心翼翼伸了个懒腰后,李之偃掀开被子轻手轻脚下床,把窗帘掀开条缝看一眼窗外,天刚蒙蒙亮,还带...

第4章 家人的名义 在线试读


孙明德赤裸上身,腰间围着一条浴巾,孤零零坐在沙发上,窗帘紧闭的客厅里没开灯,只靠着茶几上一盏台灯提供点点光亮。

刚刚泡了一个热水澡,孙明德身上还升腾着氤氲热气。原本回来的路上,一路狂奔时,心中那翻涌的燥热让他只想把自己泡进冷水里,到目的地真正近在咫尺的时候,他满脑子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从阳光下的世界逃离!从所有人的视线里逃离!从这让人恐惧的环境中逃离!

样子活像一条除夕夜被鞭炮声惊扰的野狗。

然后,惴惴不安的孙明德选择在沙发上蜷缩了两个小时,在热水浴缸里泡了一个小时。

稍稍冷静下来之后,他很想打给那个自称“清道夫”的人,问问进展,可思来想去却懊恼地想起,那人要了自己的电话,自己却没有留他的号码。不住颤抖着点起一支烟,叼在嘴上,又用浴巾反复擦了几遍手,孙明德拿起手机,光滑的屏幕上第一时间就出现了清晰的手指印。

他想打电话,又不知道打给谁,他想告诉别人,又不知道该告诉谁。昨夜怒发冲冠下手杀人,在血泊前呆立许久之后,他打给了二哥孙明义,身处大恐惧中,现在已经完全记不起来当时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二哥告诉他,在那等着,等他找人来善后。

手机屏幕亮起,墙纸是一家人的合照,爸爸妈妈,兄弟四人,其乐融融。

孙明德盯着照片上的大哥看了又看,他在想昨夜的选择到底是不是愚蠢的,值不值得。

孙家仁义道德四兄弟在方城,甚至说东安省二代圈子里很是有名,家族产业鹏成集团颇具几分传奇色彩,历经三代苦心经营,且每一代都是兄弟二人共同执掌,如今在外贸,航运,建材等诸多领域颇有建树,是省里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人都说,多年以后,孙家或许会成为史书上兄友弟恭的经典案例。

只是没有人知道,孙家老大孙明仁并非如他们所想一般,隐身幕后,跟老二孙明义一同掌控公司大权,而是早在八年前就已经退出了集团经营,远离了商场,远离了家庭。

他回想起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孙善鹏重病将死,在病床前把四岁的自己和双胞胎哥哥孙明道托付给叔叔孙善成,那天,堂哥孙明仁和孙明义也在场,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二岁。

他想起小时候,从叔叔婶婶变成爸爸妈妈的孙善成夫妇工作忙不在家,都是大哥孙明仁送他们上学,接他们放学,照顾他们吃饭,哄他们睡觉。

他想起小时候,给自己买零食的,带自己去游乐园的,陪自己做手工的,教自己打篮球的,参加家长会的,在试卷上签字的,都是孙明仁。

他想起自己高中暑假学车的时候,已经是集团副总裁的孙明仁班都不上,翘班陪他练车。

他想起自己拿到驾照的那天,兴冲冲地开车载着大哥冲上环城路去兜风,车是大哥送他的生日礼物。

他想起那天,撞车之前,大哥拼了命地伸手把方向盘往自己这边转。

他想起醒来时,迷迷糊糊看到车子右半边撞得稀里哗啦,血葫芦一般的大哥还在隔着变形的车窗对外面影影绰绰的人群哑声喊着:“先救我弟弟,我没事!”即便时隔多年,无数次午夜梦回,那痛到带着哭腔的嘶哑吼声仍是他挥之不去的梦魇。

他想起拖着一条伤腿的大哥黯然离开公司,即便家人再三挽留,还是以跛脚影响公司形象为由选择了退出管理层。

他想起远行去追梦,做了野生动物摄影师,因风吹日晒而日渐粗糙沧桑的大哥,最初临行之前还在告诉他,没事,哥总算能做点自己想做的事了。

他想起上次见面,一脸笑容的大哥告诉他,你小子要有嫂子了,大哥我在国外度假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好姑娘,又漂亮又温柔,两个人一见钟情,毫无预兆地相爱了。

他想起他帮人还在原始森林拍鳄鱼森蚺的大哥,把私人定制,带着满满爱意的项链寄给他未曾谋面的嫂子做纪念日礼物,当晚那条项链却在自己关注了许久的女主播脖子上出现的时候,那种困惑,那种不解。那个女人还在喊着屏幕前看直播的人老公,一边谢着礼物一边跳起舞。

八年来不断积攒的愧疚添了一把柴,于是怒火如疯长的野草,潮水般涌起,如狂风暴雨将他淹没,一瞬间,代表理智的那根弦绷断了,他选择了不顾一切。

长兄如父,所以他的答案是愚蠢,但值得。

不知不觉间,面前的烟灰缸已经被烟头塞满,干渴的喉咙隐隐传来火辣辣的痛楚,突然,握在手中的手机亮了,电话铃声在空荡的房间中响起。

听得动静,孙明德惊得一个激灵,夹在手指间的烟头抖动之下,长长的一截烟灰尽数落在光着的脚背上,顾不上去清理,他盯着屏幕上显示的未知号码陷入了沉思。

等来了期盼许久的电话,孙明德却有些迟疑了,他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是怎样的消息,是好是坏,是死刑的短痛,还是自此以后将永堕沉沦的长痛。

犹豫再三,还是老老实实接起电话,听筒中响起的是经过变声器伪装的假声,但他知道,打来电话的,正是那个帮忙善后,让自己回来等消息的神秘男人。

“为什么要回去呢?”声音听起来有几分不自在,又像有几分惋惜。

“我,我落了东西在她身上。”孙明德结巴着解释,他发现自己的声音有点哑,喉咙仿佛吞了一团火下去。

“落了什么?”

“是条项链,戴在脖子上。”

嗯,是那条蛮别致的项链,我没去动的,留在她脖子上的那条项链,陈冬冬认可了孙明德的解释,他知道,可惜他不想说。

“可惜,你走的时候被撞见了,警察已经在找你了。”声音没有一丝波澜,陈冬冬冷漠地传达着小团队带给他的信息。

仿佛心脏瞬间被握住了,孙明德一下怔住,脑中仿佛奏响了一首交响曲,又像是一场水陆大会,吹拉弹唱,却缺个指挥,一时间竟似有无数人在他耳边齐声呐喊,吼叫,叫的越大声,他的心脏就缩得越小,明明感觉心脏几乎停跳,不知为何,砰砰的心跳声却越来越响,动静大到逐渐压过了耳中的响动。

他把烟头扔下,拿过放在茶几上的项链,紧紧攥在手里。

“会查到我身上吗?”他问。

“就快了,项链跟你有关吗?”陈冬冬回答。

“那,有什么建议吗?”孙明德选择跳过他的提问。

“建议?要不试试跑路?快递记录,消费记录,出行记录,找到你需要多久呢?我们不清楚警方查到了哪一步,恐怕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他们进度缓慢了吧。”陈冬冬知道的更多,他在下套,嘴角已经缓缓绽放出肆意癫狂的笑。

孙明德沉默了,那就没得选了,他跑了,很快就会查到大哥身上。

“我知道了,谢了。”没有多问,孙明德先一步挂断了电话,心道算我欠你一次,可惜估计没机会还了。

电话这头儿,陈冬冬好整以暇地把不记名电话卡取出,一点点剪碎埋进了脚下的土地里,站起身环顾着山中将他包裹的斑驳树影,徐徐伸着懒腰打了个哈欠。

他知道警方的调查进度,但没有说,也清楚就算孙明德逃离时没有被撞见,警察也早晚会顺着项链锁定到他身上,但他还是没有说。

昨夜短暂的接触下,陈冬冬敏锐地发现了孙明德偏执的真相,那份矛盾,犹疑,暴躁,扭曲的思维和情感被他尽收眼底,既然事不可为,不如干脆些,将清理工作进行到底。

还好,之前在现场的简单交谈中埋下的铺垫派上了用场,加上刚刚电话里隐约的暗示,这把火应该足够了。

放下手机,思绪回到自己身上的孙明德感觉到了一丝刺痛,张开右手才发现,握在手里的项链不规则的边角已经扎进了手心的肉里,带着浓郁殷红的鲜血覆盖在颗颗晶莹透亮碎钻上,显得格外妖异。

草草包扎一下右手的伤口,换了套衣服,把项链揣进兜里,他该出发了,得去确认一下警方的进度,这次冒险的结果将直接决定他接下来的命运。

李明堂给副局长严启明汇报完案情,交代了一下接下来的安排,做出一番保证,得到凶残到这等程度的命案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嘱托后,总算脱身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当着已经进入省电模式的李之偃的面,拉开他的抽屉摸出几个小桔子抛给身边探头的几人——李之偃没有给自己安排独立办公室,而是在坐在了大办公室的一角。

常年失眠的李之偃有着独到的方法来保持状态,一旦来到单位开始工作,他就会进入李明堂口中的“省电模式”:即只关注自己手头的内容,周围一切人与事,除非提到了他的名字,否则一律与他无关。其他人的聊天,他不参与,聊天的内容,他也不关注。通过合理安排注意力,将自己有限的精力最大化利用起来。

为了补充能量消耗,他的抽屉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小零食,水果,巧克力,饼干,肉脯,以便感觉困顿时随时取用。李明堂因此经常来视察,主要为防止零食的主人疏忽之中记岔了保质期,误食过期食品导致拉肚子。

每次吃到嘴里,他总忍不住感慨,精致男人李之偃果然够精致,抽屉里的零食总是市面上不太常见的种类,兼顾健康的同时味道还相当值得推荐,买的水果总是经过精挑细选,保管又甜又新鲜。李之偃想说,其实这都是师傅丁学海教给他的。

“吃了我的桔子,就得给我保证,晚上回去不准跟你爸提今天的案子,他要是问你工作,你就说老一套,别的不准透露,听见没有。”李明堂指着姜一鹤恶狠狠地叮嘱,闻言姜一鹤低头看着手中剥开的桔子,一时间不知该不该往嘴里送。

热血青年姜一鹤自然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缺乏眼力见,作为一个自带背景的新人,他需要用各种方式去融入这片对他抱有一丢丢怀疑和偏见的环境,因为他有一个不太普通的父亲。

姜父姜崇年是省公安厅正厅级副厅长,在厅长由副省长兼任的情况下,肩扛三星一穗一级警监衔的姜崇年就是全省公安系统数得上的领头人了。往前数二十年,姜崇年也是省里响当当的勇探,出警必先,每每冲锋在前,破获无数大案要案,二等功拿了一次又一次,最终靠着积累下的,实打实的战绩,带着一身刀疤枪痕坐到了如今的位置上。

平心而论,姜父并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从警,当年妻子作为护士参加医疗救援队援助灾区,于回返的路上遇上山体崩塌不幸离世之后,姜一鹤就成了没有妈,只有半个爹的野孩子。

姜崇年悲痛之余,还需要强打精神支撑这个家,然而繁忙的工作让他没有办法面面俱到地照顾好儿子,多亏自己同村的三奶奶,也就是王芸菁的妈妈帮衬,才磕磕绊绊把娃拉扯大。

没错,王芸菁的妈妈姜媛跟姜崇年同出一村,虽然年龄只大了两岁,但按村里辈分却是姜崇年的三奶奶,妥妥的人小辈大,从小时候上学就一直以长辈自居,时刻罩着小孙子姜崇年。

后来这种关系延续到了王芸菁和姜一鹤的身上,女孩本就比男孩早熟,又比姜一鹤大一岁的王芸菁在学校里也是处处关照着小老弟,从不让他受半点委屈。

所以姜崇年常说,姜一鹤长着一张没受过欺负的脸。自觉这些年来多有亏欠的他只希望儿子能安稳过活,做一份普通的工作,组建一个普通的家庭,有一个普通的孩子,把平静的生活延续下去。

想法很棒,可惜未能如愿。姜崇年万万没想到,小时候看起来文文静静,软软糯糯的王芸菁会把他当做心中的偶像,听着自己给她讲的惊险刺激的探案故事心生向往,决心长大之后要跟大侄子一样,当一个厉害的警察。

姜一鹤遂成功被带跑偏,紧跟着大姐头的步伐踏上了亲爹的老路子。当然,他俩是正儿八经凭个人能力考进来的,只是在工作单位的选择上,姜崇年给了一点小小建议,他觉得年轻人占比高的分局可能更适合儿子一点,尤其是这群年轻人的头头儿,还是名声在外,能文能武的东安省警界双雄。

说来有趣,李明堂也很是看好姜一鹤,在他看来,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着他曾在自己和李之偃身上见到过的,对职业的忠诚和信仰。一腔热血掩盖下的,还有对父亲的奋斗道路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将来也能让父亲为他骄傲,为他自豪。

当然,后来发现,姜一鹤那跟李之偃有些几分相似的境遇或许才是让他产生好感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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