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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的爱人是月亮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狂捞海胆 角色:沈梨狂捞海胆 《我的爱人是月亮》中的人物沈梨狂捞海胆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现代言情,“狂捞海胆”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我的爱人是月亮》内容概括:我的另一份工作是在老城区在一家琴行,不是负责销售乐器,那些是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的,我是给这里给孩子们授课的老师当助教,我并不会任何乐器,只是音乐培训机构老板单纯的觉得我脾气好,不会对孩子生气,所以同意我留在这里当助教在这里工作有一个优点,时间很自由,我每天下午来教室,提前准备好老师和孩子们上课要用的东西,打扫干净教室卫生,然后我就可以做自己的事我打开手机开始浏览寻亲网站的信息,这是我每天最重要的...

第4章 他是星辰(四) 在线试读


这几天有一个好消息,寻亲群里的林叔叔,警方找到他女儿的消息了,在苏北的一个城市。群里的人都很高兴,好多叔叔阿姨甚至自愿陪林叔叔去认亲,并不单单是因为林叔叔身体残疾怕被当地人欺负,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主动去联系了记者,想扩大寻亲成功的影响,好找到自己的孩子。我也替林叔叔开心,他是寻亲群里唯一一个残疾人,十多年前他的女儿被人拐走,他执意要找回女儿,妻子离他而去,他和许多寻找孩子的家长一起走街串巷,从南到北。我私底下悄悄给林叔叔转了1000块钱,我知道这点钱做不了什么,希望能帮到他,他说他会帮我把哥哥的照片带过去,在媒体上帮我宣传,还说他已经找到了女儿,我也会很快找回哥哥的。

早上起床就接到程隽的电话,问我晚上能不能请假,他想带我去参加一个晚宴,我从小到大只吃过酒席,哪里参加过晚宴,果断一口答应了,然后给值班小哥打电话请假。请完假后突然意识到,参加晚宴,该准备些什么啊,这我也没经验啊,拿出手机,开始搜索女生参加晚宴需要准备什么,然后各种眼花缭乱的玩意儿就蹦出来了,看得我脑瓜子疼。索性关掉浏览器,给程隽拨了电话过去,他听到我的疑惑,直接说让我不用担心,他会准备,下午5点会来接我。于是我放心的挂了电话,送菜去了。

下午的时候,他果然准时来接我了,说带我去做造型。我以为的做造型是在高档美发沙龙洗个头,吹吹头发抹点发胶什么的,没想到步骤比这更繁琐,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的我的头发在造型师手里变化,然后无意中瞥到坐在沙发上等我的程隽,他没有在看我,只是不知道在沉思什么。过了好半天,快七点了,造型师终于把我从灰姑娘,变成了不那么灰姑娘了。我有点被美到了,站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我问程隽好不好看,他答了一句好看,然后轻轻捏了捏我的耳垂,说时间要到了,该出发了。

到了举行晚宴的地点,我学着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女主角的样子,挽着程隽的手和他一起走进去,我注意到这个晚宴的布置,很多漂亮的花,像是有什么喜事,程隽知道我在疑惑,轻轻低头在我耳边说是朋友的订婚宴。

订婚宴啊,真好。然后不断的有人前来和程隽打招呼,他不停的在应酬,我不能老缠着他说话,所以跟他说去旁边拿点东西喝。这边人倒是少一点,我悄悄呼了口气,晚宴好像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意思。我正要伸出手拿一杯果汁,突然有人握住了我的手腕。“沈梨,我果然没认错,真的是你。”我有点尴尬,怎么会在这里碰到他啊,就不能装作不认识我吗。“那个,我和我男朋友来参加他朋友的订婚宴”,说完赶紧喝了一口饮料。“你男朋友?”他的眼神向大厅里的人看去,似乎在辨别是哪一个男人。“他叫程隽,你认识他吗”,听说有钱人之间都是相互认识的,我就随口那么一问。“嗯,认识。”他脸上没什么表情,还是像以前一样不苟言笑。我突然不想和他待在一起了,就说:“金总,我去找男朋友去了”,说完准备开溜。他又抓住我的手腕,我有点生气了,但是又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只能大眼睛瞪着他。他似乎想说什么,却没开口,然后松开了我。我看都没看他就直接去找程隽了,早知道这里也能碰到金丞我就不来凑热闹了。

我和金丞的故事,说来话长,一盆狗血。半夜我在下班路上捡到了全身都是伤还一脑袋血的他,以为他遇到抢劫的了,准备报警再打120,他拼着一口气说不能报警不能去医院,说完人就晕了。我看他还有气就用小电驴驮着他去了小区吴伯伯开的小诊所,然后顶着被吴伯伯骂的风险敲开了诊所的门,然后果然被骂了,不过不是骂我半夜敲他的门,是骂我一个女孩子大半夜瞎捡什么男人,万一是坏人怎么办。我只能在他的骂声中一边对对对,一口是是是的敷衍回答,顺便听他的指挥把这个倒霉男人的衣服给脱了,给他脱完衣服我就去诊所后边打水去了,吴伯伯让我回避一下,赶紧溜了溜了。等我回到前面看吴伯伯已经给他包扎好了,说没有伤到要害。我正准备回家,吴伯伯说让我把他带走,看他穿的衣服非富即贵的,说不定还能得一笔高昂的感谢费。感谢费什么的我倒是不在乎,主要是吴伯伯一副不管他的样子让我很担心他没挂在路边却挂在这个狠心的蒙古大夫手里。我只能把他带回我家,一栋位于城中村的二楼小房子里。

第二天他就醒了,说自己失忆了,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住哪里也不记得,一个劲儿的说要喝汤补补,我被缠得没办法,下班去买了一只鸽子给他炖汤。我和失忆的金丞就这样愉快而不失尴尬的过了两个月,这俩月他花光了我的工资,在网上买这买那,我真的很想赶他走,但是完全赶不走。按理说我们关系应该还不错才对,是如何变得这么尴尬的呢。某一天我去某个公司送外卖,我看见本应在我家的、正在失忆中的他穿着正式的西装站在那里说话,我很高兴,我以为他恢复记忆了,就跑过去和他打招呼,他看了我一眼,“小姐,我认识你吗”?他说完这句话,我感觉我的脸像被太阳晒的要爆炸的气球,然后我尴尬的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就仓皇跑下了楼。我知道我没认错,他的脑袋上还有被吴伯伯剃得跟狗啃一样的一小块造型。等我工作完回到家后,我发现他已经离开了,整个家里没有了他的痕迹,只有桌子上一张贴着密码的银行卡证明这一切是真实的,我去银行查了,他确实给了我一大笔感谢费,我因为有了一笔钱而开心,又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而失落。我觉得也不怪我和他,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是我想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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