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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相伴暮雨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傅霁琛 角色:傅霁琛李南舒 金牌作家“傅霁琛”的优质好文,相伴暮雨火爆上线啦,小说主人公傅霁琛李南舒,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剧情走向顺应人心,作品介绍:我人生的缺憾,始于我的父亲他与我的母亲相逢于微末,睡过地下室,啃过糠咽菜,但等他步步攀升,终于成为政界大佬时,我母亲已积郁而亡多年他奔忙于事业,更迭着女人,对幼年丧母的我疏于管教,又格外纵容我从小就意识到,只有足够骄纵任性,才能博得他更多的关注,或者爱依仗父亲在市里的影响力,我人生的前十七年每一个阶段都有家境相仿、应和自己的「朋友」,足以让我风风火火的走街窜巷、对别人颐指气使我亲耳听见过...

第1章 在线试读


我人生的缺憾,始于我的父亲。
他与我的母亲相逢于微末,睡过地下室,啃过糠咽菜,但等他步步攀升,终于成为政界大佬时,我母亲已积郁而亡多年。
他奔忙于事业,更迭着女人,对幼年丧母的我疏于管教,又格外纵容。
我从小就意识到,只有足够骄纵任性,才能博得他更多的关注,或者爱。
依仗父亲在市里的影响力,我人生的前十七年每一个阶段都有家境相仿、应和自己的「朋友」,足以让我风风火火的走街窜巷、对别人颐指气使。
我亲耳听见过别人的议论,「二代都扎堆张狂」。
但若涉及傅氏集团的太子爷傅霁琛,旁人的评价便转了风向,「到底出身好,有家教」。
我活了多少岁,就认识了傅霁琛多少年,因为我们的父辈就已是挚交。他年长我五岁,参与了我人生诸多重要的时刻。
傅霁琛在只认识阿拉伯数字的年纪为刚出世的我取名「01」,于是我成为了沈凝漪;我因为没有母亲被同龄孩子嘲笑,是他撸起袖子为我大打出手;我因为初潮惊恐万状,是他红着脸给我买来人生的第一包卫生巾。
我爱上他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们并非情侣,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终将在一起。我自己亦深以为然,我参与他的人生长达十七年,他理应也爱我。
但是我在十七岁时失去了傅霁琛。

我第一次见李南舒,就已经预感到傅霁琛命里注定的辛德瑞拉出现。
那时候我的语文糟糕得一塌糊涂,父亲一个在教育局的女友辗转联系到了家境寒微、寻找兼职的师大高材生李南舒给我作家教。
她第一天来家里报道,穿浅蓝棉麻连衣裙,散着一头黑色长直发,怀抱着几本教材书,立在别墅前如瀑倾泻的黄木香下,好像天生就是女主角似的。
她给我试讲《氓》。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她的声音带着二十岁女孩子不应当有的哀婉和怅惘,为几行晦涩的白纸黑字平添凄凉。
等我下课的傅霁琛抱着手倚在门旁,就这样出了神。
十七岁的沈凝漪极其无理取闹。就像面对我父亲诸多的女友,我表达不满的方式是大呼小叫、摔打物件,等着父亲好声好气的哄我,好让她们看明白父亲对我这个丧母独女的偏疼,百试不爽。
所以我偏要傅霁琛当着李南舒的面给我系鞋带。
他挑眉,清浅一笑,「娇气。」随即他一如往常的蹲下身去,修长漂亮的手指灵巧得像一只翻飞的蝴蝶,停驻在我的鞋面。
我从来没有这样急切想要将傅霁琛捆在我的身边。
但是我却发现原来我与他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我无法中止他和李南舒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逐渐熟识,亲眼见证着他冷峭的眉眼、利落的轮廓在她面前变得温和。
后来许多年,我一直想问傅霁琛,是不是与我相处极其无趣。
毕竟他能和李南舒聊北京故宫的初雪,聊博尔赫斯的诗歌,聊丁达尔效应为光塑造的形状,聊谎言成本和诚实边界这样的哲学。
而我的话题永远只是「逛街」「购物」「新衣服」,如此无知世俗,又格格不入。
傅霁琛理所当然的爱上李南舒。
高二的暑假,傅霁琛的大学同学邀约他带着「青梅竹马的妹妹」到邻市的名山观览星空和日出。
我欢快的哼着歌,坐在副驾驶,餍足的偷看他眉目疏淡、鼻梁高挺的侧脸。可是车迟迟未上高速,反倒在老城区的一座红砖房刹停。路旁,袅袅婷婷的李南舒朝他挥手。
傅霁琛勾唇一笑,给她拉开车门,连耳廓都变成粉色。
我与李南舒通过后视镜对视。
她莞尔,「凝漪明年就要高考,还有时间一同去吗?」
我未曾回头看她一眼,直拧着眉毛,毛得如同刺猬的回嘴,「所以你以为是二人世界?」
「凝漪。」傅霁琛蹙了蹙眉心,语气有些严厉。我负气的将车窗开到最大,任凭疾风将我的眼睛吹得干涩胭红。
当晚傅霁琛的胃病犯了。他是娇养出来的玻璃胃,晚上烧烤啤酒吹山风,自然受不了。他的东道主同学早已醉得东倒西歪,我没有驾照,情急之下决定摸黑下山找药店。
我并不熟路,即使以最快速度下山,也只能在堆砌满义乌小商品、极其商业化的古镇里迷茫的环顾。
我只是没想到,我不在的两个小时里,瘦弱的李南舒把他背下了山。
她跌跌撞撞,把四肢磕碰得青紫扎眼。
等我终于在医院见到傅霁琛,他与李南舒已经交握十指。
后来我去为他办出院手续,李南舒在一旁为我捋开碎发,声音很轻。
「凝漪,下一次,要跑得快一点呀。」

傅霁琛和李南舒的恋情遭受了傅家长辈的极力反对。
我卑劣的幸灾乐祸,似乎只有如此才能够适配女二号的角色,更加完美的把他们的爱情衬托得楚楚动人。
「霁琛与凝漪一同长大,我对凝漪亦知根知底、视如己出。李小姐,相信你不是不知道霁琛对凝漪的迁就和照顾。」
傅霁琛的母亲趁我在场,刻薄的对李南舒下达逐客令,「李小姐好走。」
我僵硬的扯出笑,未来得及活络氛围,李南舒已不卑不亢的站起身朝她鞠躬,「不打扰。」
她故作坚强,把脆弱都蕴在眼尾,以一抹淡红流泄。她推拒开傅霁琛骨节分明的手,与他擦身径直离开。
屋内骤然安静,我忙跟上前去,「我送你。」
可我刚到玄关,她便已将门关上。
我呆滞的站在原地,第一次听见傅霁琛那样疲惫的声音,「是你让我照顾凝漪。」他的目光如寒星,「我当她是妹妹。」
「凝漪很好。你们已经一同走过十七年,过一辈子也不难。何况,凝漪喜欢你。」
「我不爱她。」傅霁琛的声音笃定磁沉。
果盘被扫落摔碎。伴随一块碎片溅到我的脚边,他母亲变得歇斯底里,「李南舒什么家庭你不清楚么?她爸是劳改犯,她泡在外面那堆臭鱼烂虾里长大。傅霁琛,你以为你能做你自己?偌大的傅氏集团,外面多少媒体和对家翘首以盼这样惊天丑闻。」
他倏尔一笑,「说到底,不过是沈凝漪有个好爸爸。」
「不就是要我以后娶沈凝漪?」
他们以最凌厉的口吻质问对方,可是折辱的却明明是我。可我的手里甚至没有一个物件能够摔落在地上以让人察觉我还在原地。
傅霁琛不爱我。他已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把这句话说了出来,连争取的余地也没给我留。
我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佯装什么都没听见,并且做了一个人生最后悔的决定。
我给李南舒发信息约她见面。
我的家庭破碎,始于我最痛恶的、我父亲的第三者、第四者,可不知不觉我也成为了她和傅霁琛的之间横亘的阻碍。
我不能接受被视作那样的女人,我想告诉她这一切并非我意。
可我到的时候,她不止一个人。
她娉婷而立,身后站着两个纹着花臂、穿工字背心的小混混,画面诡异而和谐。
他们来攀扯我的时候,李南舒说,「只是拍几张照片给傅家人,不要害怕,凝漪。」
我还没有来得及尖叫,迎面就挨了一耳光。瞬间我的右脸剧痛无比,随即双眼模糊、耳朵轰鸣。鼻腔涌出热流的时候,我第一反应竟然是伸手去擦。他们捂住我的嘴巴,把我拖行了十余米,和地面接触的皮肤被沙砾剥开刮破,将我如垃圾一样塞进了面包车后座。关上门前朝我啐了一口痰,一人摁住我的嘴,用脚狠狠踢着我的肚子。
在面包车里,我低声下气请求他们放过我,隔着车玻璃我又撕心裂肺的质问她为什么。
他们扯住我的头发,一下又一下拽着我的头撞着车门,用力啃咬我的五官,最后扯下我被划烂的衣裤。
我尖叫、挣扎长达五分钟,就已然精疲力竭任人鱼肉。
他们在哄笑中,将腥臭的尿液灌浇在我的脸颈,即便我咬紧牙关绝不张开嘴,也还是想瞬间撞墙自尽。
鬣狗抢食一般,他们为谁先谁后争执。
李南舒原本倚靠到车门框,想亲眼见证这场筵席,然而两个小混混看见她的脸,对望后一拍即合,「一个兄弟才一千块钱就冒这么大风险,到嘴的肉还不够分的,让她陪着玩呗。」
她被其中一个人拖拽到巷子深处。未久,她的尖声哭嚎归于沉寂。如果说一个人的精神可以死亡,那么我已经湮灭在噩梦般的十七岁。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绝境里产生了看见傅霁琛的幻相,我奋力脱开束缚用尽全身力气拍击车窗,脚胡乱竭力的踢打,用毕生最大的音量尖声呐喊,「傅霁琛!」
那个人慌忙摸索车钥匙想要发动逃离,但是钥匙掖在他刚褪到膝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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