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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在民国闯荡江湖做大佬

张魁杜浩是《重生之我在民国闯荡江湖做大佬》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动物园头牌”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酒是劣酒,肉倒是好肉。但一场厮杀,喝口酒绝对是一件快事,能冲散始终充斥鼻腔的血腥味,也能麻醉那杀人后的心境。瞥了眼旁边靠窗,下方街道上,王海升与杜浩手下人在收拾残局,清扫满是血污的地面。动作十分熟络,显然这已经司空见惯。过了片刻,人手撤离,紧接着就是一群点这火把的副爷赶来。副爷们一手持火把,一手紧了紧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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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让杜浩知道,帮派厮杀,与混混斗殴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更加敢下狠手。

双方几乎毫无章法,唯独杜浩这个另类,但打着打着,也没什么章法可言,完全是怎么顺手怎么来。

随着时间流逝,很快王海升的小弟也赶了过来,双方很快就出现一边倒的趋势。

.......

黄昏之际,鲜味居二楼雅间内——

杜浩与大山正慢条斯理得到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酒是劣酒,肉倒是好肉。

但一场厮杀,喝口酒绝对是一件快事,能冲散始终充斥鼻腔的血腥味,也能麻醉那杀人 后的心境。

瞥了眼旁边靠窗,下方街道上,王海升与杜浩手下人在收拾残局,清扫满是血污的地面。

动作十分熟络,显然这已经司空见惯。

过了片刻,人手撤离,紧接着就是一群点这火把的副爷赶来。

副爷们一手持火把,一手紧了紧长枪带子,似乎在昭示着什么。

帮派弟兄撤离再到副爷出现,这一切就好似约定成俗的规矩。

就见王海升出现与为首副官攀谈着什么,不时点头哈腰递上一根香烟,态度谄媚。

看到这种约定成俗的一幕幕,杜浩对这世界这时代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乱世人如草芥。

短短一句话,在字面上十分轻巧,却让人觉得沉重异常。

前世杜浩以为自己孤儿出身已经够惨了,但在这个年代,才知道什么才叫惨。

而这还不是最乱最惨的时候,再过几年,尸横遍野,人食树皮草根,野狗食肉,乃至人食人景象将不再是话本小说,而是现实。

甚至在之后几年,上至曾经的王公将相,军阀权贵,下至底层百姓,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连比牲口都不如。

但此时此刻,看着外面景象,杜浩只有些许触动,但更多的则是紧迫。

他不想过几年沦为猪狗,也不想任人宰割。他想守护老母,守护自己身边人,带着这些弟兄活下去。

而不是在这里自怨自艾。

怜悯?

这个情绪杜浩现在该藏拙就得藏拙,只有当自己强大起来,才有资格怜悯他人。

在这个年代任何对旁人的怜悯都是对自己的残忍。

或许这一刻杜浩有些多愁善感,但当真正面对敌人,他的刀只会更加狠厉,更加残忍。

只因他不想沦为他人踏脚石,不想沦为被处理的一具冰冷尸体,这毫无价值可言。

“哈哈哈哈,不好意思让浩爷等久了,刚刚应付了一下副爷,他们就像是一群豺狼不招呼不行啊,抱歉抱歉!”

就在杜浩思绪之际,王海升那粗犷豪爽的声音打断思绪。

话音刚落,他随意扫了扫桌面的些许酒水和干巴巴一叠小豌豆,面上笑容骤然一变,转而扭身出门。

于是就在杜浩起身准备回礼惊愕之际,外头响起一阵哐当哐当的声响,伴随着王海升的一通臭骂。

“骆铁牛,你个瘪犊子,我兄弟今天为我出生入死,你就拿这么点东西招待我弟兄?老子 今天宰了你!.....”

“升爷,升爷!饶命!饶命啊,是浩爷的要求,我问了,可是他老人家就要了一碟豌豆加 酒水,不干我....”

“哎哎,升爷,您别打了,小的这就给浩爷备上上好的酒菜,荤素齐全,按小店最高规格打点,保管让浩爷满意让升爷满意!”

听着这些,杜浩不由一阵愕然和轻笑。

这王海升固然是表演居多,但也能说明此人懂人情世故,手段简单粗暴,但却立竿见影。

小说《重生之我在民国闯荡江湖做大佬》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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